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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行业,重要文件来了!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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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大众日报赵丰来协会座谈交流,与副秘书长杨阳、办公室主任刘绪娜讨论省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现状、省现有相关政策支持情况、省回收体系建设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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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链协同发展论坛暨山东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协会年会”将于6月5日-6日在济南举办,会议通知将于近日发布,敬请期待!

四项团体标准《废旧锂离子电池再生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规范化运营指南》、《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分类方法》、《废旧锂电池带电连续碎解系统》进入参编单位征集阶段,感兴趣的企业可查看置顶文章,详情咨询请直接联系刘主任1558883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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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8日发布《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要求,锂电池企业应具有锂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使用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1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1200W/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征求意见稿提到,锂电池产品的安全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

与修订前版本相比,征求意见稿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明显增多。征求意见稿还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技术标准或规范。

文件原文:

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pdf

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 年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