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8日发布《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要求,锂电池企业应具有锂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使用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1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1200W/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征求意见稿提到,锂电池产品的安全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
与修订前版本相比,征求意见稿提到的强制性标准明显增多。征求意见稿还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技术标准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