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月17日公告,根据相关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等一批文件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标志着第五批电池回收白名单正式出炉。
为引导产业发展、树立标杆效应,工信部综合评审相关企业的技术、环保和安全状况,2023年11月,工信部发布就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等公开征求意见。
两次披露的文件中企业名单并未发生变化,共计68家企业入选。叠加此前已发布的4批名单,国内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数量已达到156家。
事实上,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看似是一个末端问题,实则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产业研究部认为:按照新能源汽车5年报废周期,2028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包将在300万吨左右,2030年将在400万吨左右。
动力电池巨大的退役量为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做好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打造锂电池产业生态体系闭环已成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动力电池回收逐步进入市场爆发期,行业亟待政策规范与支持。
2018年,工信部发布了《新能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起步。
2020年,工信部出台了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在引领产业发展方面的示范作用显著。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发布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团体标准对市场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水平。废旧锂电池是宝贵的“城市矿山”,退役动力电池绿色再生和梯次利用是保障报废动力电池材料高效回收与循环利用的重要基础。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废旧锂离子电池三元材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废旧锂离子电池再生 粗制硫酸钴晶体》等多项团体标准,现面向相关行业征集标准起草单位。
为保障标准的广泛代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现公开征集相关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应用技术单位共同参与起草。